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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实施离休干部遗属养老服务补贴
【发布日期: 2012/5/24 】【来源: 昆山市 】【阅读次数: 3327 】【关闭窗口

    近日,经昆山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昆山市政府出台了昆政规〔20128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离休干部遗属成为居家养老援助对象之一获得享受政府服务补贴,为帮助“双高期”离休干部遗属解决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添了一项有力养老保障。规定在对离休干部遗属实施无偿和低偿援助服务的基础上,实施政府服务补贴。对经评估确认为轻度、中度(半护理)和重度(全护理)的服务对象,每月可分别享受200元、500元、700元的服务补贴,同时由市镇两级财政出资为离休干部遗属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这项政策的实施,是昆山市继构建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出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干部服务等措施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提供“六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生活照料服务(提供日间照料和助餐、助急、助洁、住浴、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提供家庭护理病床、康复护理、医护协助、健康咨询、陪同就医等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心理和行为支持等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等服务);文体教育服务(提供形式多样、丰富多彩、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等);安全保护服务(依托社区“一键通”呼叫服务系统提供家政、水电气检修等服务)。全市近200位离休干部遗属因此受益,他们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居家养老指导中心便捷、专业、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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