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一是与市老龄委等部门在全市联合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并要求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及其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人员要利用《苏州日报》司法行政专刊、网站、微电影等多种载体和手段,积极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进机关、学校、企业、乡镇和农村社区进行现场宣传、解答老人遇到的法律问题。二是开展咨询援助,维护老人权益。市司法局在市老龄委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各市、区局在各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站,全市建立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方便老年人就近咨询;在市委老干部局设立离休干部法律咨询点;每月,与市老龄办联合举办“老年法律咨询日”。与市老龄委和社会福利总院签订《老年人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安排律师担任市老龄办的常年法律顾问,专门处理老年人维权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市法律援助中心开辟绿色通道,专人负责老年维权工作。市公证协会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今年以来,已受理、办结“12348”法律热线、来信及援助和公证案件1800余件,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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