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开展创建“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示范点”活动
|
|
【发布日期:
2011/5/5
】【来源:
太仓市
】【阅读次数:
3992
】【关闭窗口】
|
|
为了巩固完善我市“15251”工程成果,进一步提升太仓市老干部社区服务工作水平,根据苏委老干[2010]52号文件精神,结合太仓市实际情况,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10部门出台了《开展创建“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示范点”活动》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全市19个老干部社区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组织健全、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成效显著、安全无事故等六条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结合实际,逐条逐项分析对照,制定出本单位的创建计划,提出创建措施,落实创建责任。 《意见》指出,示范点采取滚动升级的形式,在评为太仓市级示范点的基础上,择优确定1-2个社区推荐为省级示范点、2-3个社区推荐为苏州市级示范点。通过创建活动,力争每年创省级示范点1-2个、苏州市级示范点2-3个、太仓市级示范点3-5个。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干部社区服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