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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进一步规范走访慰问离休干部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2009/7/3 】【来源: 市局综合二处 】【阅读次数: 5125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走访慰问离休干部工作制度,日前,苏州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离休干部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单位走访慰问老干部一年不能少于两次,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走访慰问分为定期走访和不定期走访。走访慰问要本着为离休干部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的精神,关心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走访慰问人员要认真听取老同志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虚心向老干部学习,继承和发扬老干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兢兢业业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把走访慰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形成制度,抓好贯彻落实和情况上报工作。
    为便于各单位操作,随《通知》还下发了《苏州市走访慰问离休干部一览表》。
 
作者:丁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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