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有效节约使用统筹费用,确保离休干部病有所医,苏州对享受离休医疗统筹待遇的离休干部实行积极的医药费用节约奖励机制。具体奖励政策为:一个自然年度,未发生任何医疗费用的离休干部奖励5000元;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未超过1万的离休干部,按节约部分的50%进行奖励。每年12月底由医保部门根据离休干部全年医药费实际支出情况,核准奖励对象和资金,经审核兑现落实奖励待遇。
2015年,在我市享受离休医疗统筹待遇的离休干部中有213名离休干部共获得医疗费节约奖励金52万余元。
(2016-01-29 苏州市局综合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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