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属、配偶安享晚年,近日苏州市委老干部局按照省老干部局有关要求,积极会同市财政、市人社等部门及时调整提高了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遗属综合补贴标准和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费标准,在省调整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份起,将我市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属现行地方综合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将我市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配偶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目前各地各单位调整补贴工作已落实到位。
近年来苏州市委老干部局切实关心离休干部遗属、配偶生活,全面落实遗属补助费用,施行无经济收入老干部遗属享受退休职工的医疗待遇,每年坚持对无经济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属进行走访和补助。去年市委老干部局还及时关注到老干部遗属补助增幅与市民经济收入平均水平不相适应的问题,对全市离休干部遗属特别是无经济收入的遗属进行全面调研,了解其基本情况和生活困难,认真研究改善其生活的做法,切实保障老干部遗属、配偶老有所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