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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全面开展老干部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日期: 2010/7/26 】【来源: 市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 2549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在全市老干部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老干部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扬老干部党员队伍先进性,近日,苏州市委老干部局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市老干部工作实际,出台了老干部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在全市老干部中开展“晚霞灿烂、余热生辉”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
    实施意见对老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安排、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等作出了详尽规定,为整个活动的有序开展指出重点、明确思路。
    意见指出,该项工作将历时二年多,从2010年7月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分三个阶段进行。活动中要把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老干部党员在推进苏州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三区三城”的实践中作出新的贡献作为最终目的来引导活动开展。要求全市老干部党组织积极开展服务创新创业行动,全市广大老干部党员积极参加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尤其以创建“五好”老干部党支部、争当优秀老干部党员和“三好”老干部作为推进活动的主要抓手。
    意见强调,创先争优活动是各级党组织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领导,充分调动老干部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助理员、老干部党员的能动性;要求典型引路,围绕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宣传不同类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引导老干部党员创先争优;要求广泛宣传,发挥典型人、典型事的导向、示范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要求注重实效,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关爱帮扶困难群众结合起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科学发展。       (唐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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