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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老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 2010/6/22 】【来源: 市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 2337 】【关闭窗口
    为使老干部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日前,苏州出台《苏州市老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该《细则》按照抓市场经济的方法手段做好老干部工作,采用年度百分考核制,将中央、省、市的老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细化到具体人、具体事,使老干部工作成为看得见、摸得着、干得实的工作。
    《细则》作为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争先创优考评的主要依据,结合了各地各单位老干部人数和工作实际进行科学化考核评比。在考核对象上,分为县级市、区和市直单位、部省属单位进行。在考核内容上,分为领导重视、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活动工作、信访工作、宣传信息、队伍建设等方面。在考核方法和时间上,每季度先由各单位对照《细则》要求先行自查自纠,市委老干部局对各地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年底市委老干部局对各地各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统一组织考核评比,按照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评分结果作为全年争先创优主要依据。通过落实《细则》,进一步促进党的老干部工作各项政策在我市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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