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加强老干部“二项建设”
一要着力加强老干部政治思想建设。要加强对老干部形势政策的教育,在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的基础上,要从老干部的特点和需求出发,不断改进学习活动方式,提高学习效果,通过向老干部通报情况、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就近参观考察、组织老干部参加形势报告会等方式,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适时组织副市职以上老领导参加考察活动。
二要继续推进“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按照“五好党支部”建设目标要求,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合理设置党组织;着力抓好班子建设,发挥书记助理员作用;创新支部活动方式,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开展老干部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年内,组织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支委和助理员培训班,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先进离退休干部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精神,激励广大老干部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昆山发挥作用。
二是弘扬老干部先进事迹,着力引导老干部作出力所能及的新贡献
一要弘扬老干部先进事迹,注重发挥老干部的独特优势。积极引导老干部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发挥特长的基础上,鼓励并支持老干部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工作。
二要着力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的阵地作用,方便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更多地从心理上、精神上关怀老干部,满足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加大老干部活动阵地的投入,改善活动设施、优化活动环境,全面提升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的服务管理水平。今年,老干部局将积极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新建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有关工作。
三是做好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着力提供老干部医疗保健保障
一是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健全和巩固离休费保障、医药费保障和财政支持“三个机制”。重点检查企业离休干部有关经费的落实情况,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着力做好老干部保健疗养和健康体检工作。根据《昆山市离休干部保健疗养暂行办法》,继续组织全市离休干部外出疗养。要认真做好疗养地点、内容、方式等方面的调研工作。有关单位应认真做好离休干部保健疗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严把老干部身体状况关,确保疗养工作顺利、安全、满意。上半年组织开展全市离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适时举办保健讲座和相关活动。
三是坚持走访慰问制度。对空巢、独居、常年卧病在床的离退休干部重点走访慰问,多提供一些个性化服务,多做精神慰藉工作,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对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特殊困难的离休干部给予特别的关爱,实施离休干部帮助机制。做好对出苏州安置的离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四是积极探索有效途径,着力做好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抓好文件的落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意见》(中组发[2006]12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加大老干部工作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老干部工作联系制度,实施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二要深化老干部高龄养老服务工作。建立以老干部工作部门、原工作单位、社区、家庭为依托的“四位一体”的社会化服务网络。推进老干部社区服务示范点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优势,为落实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四就近”)创造条件。在社区内建立老干部信息档案,全面了解老干部的思想、身体情况和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居家养老、医疗保健、困难帮扶、紧急救助等服务,使老干部在社区需有所应、困有所助、急有所救,增强老干部对社区的认同感。有条件的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优势,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结对帮扶等形式,为空巢、独居、孤老离退休干部提供帮困服务。
三要深入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老干部工作。今年完成全市社区老干部基本信息调查。在1989年我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建立有效机制,明确管理主体、专职人员、活动基地、统筹经费等,做好宏观管理和协调督促,实施介于精细化和社会化两者之间的服务,让退休干部有组织上的归属感、思想上的依托感和政治上的自家感。
四要积极探索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根据退休干部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退休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切合实际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模式,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思路,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