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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委经贸委召开老干部座谈会 传达贯彻老干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发布日期: 2009/6/11 】【来源: 市经贸委 】【阅读次数: 2194 】【关闭窗口
    6月1日,苏州市经贸委老干部处组织召开离休干部座谈会,传达贯彻老干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在园区金鸡湖畔进行,参加这次会议的委领导有经贸委主任姚林荣、分管领导曹建成、副主任成建华等。会上,老干部处王处长向与会的老同志传达了《关于调整离退休干部自雇费、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在全市离休干部子女中开展“十佳敬老好儿女”评选工作的通知》等5个文件。老干部们对文件的学习十分认真,并提出了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老干部潘水特别对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十分称赞,认为这是真正从根本上尽力解决了老干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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