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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委老干部局采取七项措施 确保今年市区离休干部保健疗养工作安全开展
【发布日期: 2009/3/5 】【来源: 市局综合二处 】【阅读次数: 3155 】【关闭窗口
    为认真组织今年市区离休干部的保健疗养工作,市委老干部局经过调研,制定了七项措施确保安全。
    一、严把入口关。重申了参加疗养的离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苏州市市区离休干部保健疗养暂行办法》,强调疗养对象必须为身体状况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下的离休干部;增加了对装有心脏起搏器等离休干部以及陪护人员因身体条件限制参加的规定;要求各相关单位了解掌握老同志的近期身体状况,严把“入口”关。
    二、细化安全责任。一是规定“疗养申请表”必须由离休干部本人填写;二是严格申报程序,要求离休干部参加疗养时有配偶陪护的,必须由子女签署同意意见;三是增加审批范围,规定离休干部所在支部或部门负责人必须签署意见;四是强化责任人,对超过80周岁的离休干部,本人积极要求参加者,子女必须签署安全责任意见。
    三、降低陪护费用。为了更好的照顾离休干部,鼓励离休干部携带有陪护责任、能力的人员参加,今年大幅度降低了陪护人员的费用。
四、调整活动内容。随着离休干部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也有所下降,为确保安全,又不影响疗养质量,对今年疗养期间老干部外出参观活动适当减少,适当增加院内时事、保健讲座,文体、联欢活动等。同时,为配合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加了外请领导、学者到疗养院作专题授课、发放科学发展观学习资料等内容。
    五、压缩疗养时间。考虑到老干部疗养人员多、周期长,会不同程度影响到其它工作的开展。今年,我们将集中人力物力,增加每批次疗养人数,压缩疗养批次,在三个月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疗养工作。
    六、提高慰问标准。根据苏财行字﹝2008﹞73号文件精神对不参加保健疗养人员慰问金标准适当提高。
    七、强化服务措施。为进一步强化责任,确保安全,每一期保健疗养开始前,市委老干部局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离休干部保健疗养应急安全预案演练,规范发生事故的处理程序,确保疗养期间不发生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
 
 
作者:丁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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