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司法局依托“老律师工作室”平台,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律师等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未成年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一是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老党员、老律师参与市司法局开展的“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青少年成长环境和行为习惯特点,加强对《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居民涉法问题,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耐心接待群众电话来访,解释婚姻家庭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法律帮助。针对部分青少年法纪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每年暑假,举办中小学生暑期法治宣传教育宣讲班。积极参加局机关离退休“五老”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活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厚植法治教育根基。局老律师工作室成员吕秋华多年担任法治副校长,今年六月被市教育局聘请为苏州市“老园丁”讲师团成员,其法治讲座视频在全市中小学播放。
二是参与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依托法律援助机构,组织老党员、老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服务活动,扩大青少年法律援助覆盖面。针对社区低收入人群,困境留守儿童,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依托青少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启动涉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快速受理、审查机制,优先指派,确保得到及时法律援助。落实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妇联等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构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机制。参与“法援惠民生·双争建新功”专项行动,推动服务领域有效拓展,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方式更加多元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能力。截至目前,已为32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其中刑事辩护14人,民事诉讼代理18人。
三是参与未成年特殊群体关爱帮扶。落实《江苏省政法老同志志愿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办法》,组织老党员、老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其特长、意愿和帮教对象特点确定服务类别。动员参加每月矫情帮情研判例会,同步研究帮扶工作推进情况。根据收集的未成年社矫对象变化信息,研究制定精准矫正方案。广泛吸纳身体好、有经历、有热情的老党员、老律师参加志愿服务,发挥其在改善孩子心理、调和亲子关系、重塑和美家庭等方面的独特作用。针对未成年社矫对象逆反心理重、不服父母管教等特点,开展“一对一”帮教,及时化解矛盾,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霾,积极面对社会。挑选经验丰富的老党员担负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报告、经常性帮教提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职责,发现有夜不归宿、赌博酗酒、家庭矛盾、不良交往等可能违法违规现象,第一时间参与调解劝导,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目前,结对的4名未成年社矫对象转化率100%,无一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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