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离退休干部党建 服务管理 发挥作用 队伍建设 学习园地
关于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5/20 】【来源: 市委老干部局 】【阅读次数: 194 】【关闭窗口

各县级市、区(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离退休干部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离退休干部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离退休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之日算起,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与所在单位同级其他基层党组织同步进行;不同步的,可通过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方式,逐步实现同步。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要会同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确保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二、选优配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

离退休干部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离退休干部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应由党性强、威信高、经验丰富、乐于奉献、身体较好、相对年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委员候选人一般不超过75周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从实际出发,研究细化离退休干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标准条件。对单独组建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选派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或兼任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三、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指导下,严密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启动前,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加强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引导他们熟练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提高组织换届选举的能力。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做到程序步骤不变通、不减少。

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提名前要对广大党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大家明确提名的原则、程序和基本要求;确定候选人应当由上届委员会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上级党组织在审查离退休干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要广泛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以及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上级党组织和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应派人与会指导。会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准确计算应到会人数。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被停止党籍的;在留党察看期间的;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或外出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会上,上届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要组织与会人员认真讨论报告,使讨论报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

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报告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单、得票数和呈批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及时汇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向所在地方党委离退休干部工委(老干部局)进行书面报告,附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并在“江苏省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系统”更新换届选举时间和党组织班子成员信息。

离退休干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届中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调整补充,一般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补选。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断线。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苏委办发〔202240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苏组通〔201937号)文件精神,要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完善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做到既各负其责又团结协作。要加强支部班子成员梯队建设,实施“银发头雁培养计划”,通过组织集中培训,着力打造政治意识强、组织能力强、奉献精神强、作风纪律强的“四强”型支部带头人队伍,确保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有序运转、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充分发挥。按照《关于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经费的通知》(苏委老〔201746号)要求,切实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足额及时发放工作补助。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程,与其他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推进。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要加强指导、督促落实,把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作为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引导,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他们学习换届选举纪律要求,使他们支持、参与换届选举,自觉遵守换届选举各项纪律规定。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安排。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经常性督导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的,责成相关单位限期组织换届选举。对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版权所有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558号 邮编:21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