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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 2023/6/10 】【来源: 市委老干部局 】【阅读次数: 127 】【关闭窗口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关于健全完善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坚持党管干部、统一领导,坚持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坚持分级负责、服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切实增强广大退休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新退休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干部退休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谈心谈话肯定工作成绩、听取意见建议、提出希望要求,引导新退休干部及时调整心态、转换角色,确保思想稳定。专题谈心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中谈话的方式进行。

(二)精心做好服务对接。干部退休文件下发后,组织人事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解读相关政策规定。退休干部是党员的,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及时赠送退休生活指南或服务管理手册,宣传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帮助他们科学规划退休生活,安享幸福美满生活。组织引导新退休干部积极关注“离退休干部工作”“江苏老干部”“苏州老干部工作”等官方公众号,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退休干部学习活动提供便利。及时将退休干部信息录入江苏省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系统。

(三)适时举办荣誉退休仪式。由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同事代表、年轻干部代表以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等参加。仪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庄重简朴、形式灵活,可单独或集中举办。市、县级市(区)党委管理的干部退休时,可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集中举办干部荣誉退休仪式。举办仪式前应认真征求新退休干部意见。

(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引导新退休干部并带动更多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他们严格遵守关于讲座、论坛、庆典、刊登、出版、接受采访、网络行为以及在企业和社团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员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不间断。要通过党内关怀、志愿服务、困难帮扶等措施,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五)引导发挥优势作用。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搭建平台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新退休干部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组织引导他们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推动者、良好政治生态的自觉维护者、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参与者、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促进者,为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六)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根据新退休干部的兴趣爱好和个人意愿,协助他们参加老年(老干部)大学、老干部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学习活动,引导他们参加摄影、书画、文艺和健身等各类兴趣团队,组织他们开展健康向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新退休干部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内政治关怀、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级组织部门、机关工委、人社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干部荣誉退休工作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进一步完善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工作程序,充分体现组织对退休干部的关心关爱。

(三)强化引导激励。各地各部门要以落实干部荣誉退休制度为契机,积极为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增强退休干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充分运用党报党刊、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等多种媒体宣传报道,注重发现和培育退休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尊重老干部、爱护老干部、学习老干部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老同志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贡献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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