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近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印发《关于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原则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与所在单位同级其他基层党组织同步进行;不同步的,可通过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方式,逐步实现同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要会同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应由党性强、威信高、经验丰富、乐于奉献、身体较好、相对年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换届选举时,委员候选人一般不超过75岁。对单独组建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选派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或兼任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通知》强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启动前,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做到程序步骤不变通、不减少。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报告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组织新老班子进行工作交接,向所在地方党委离退休干部工委(老干部局)进行书面报告,并在“江苏省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程,与其他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推进。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要加强指导、督促落实,把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作为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要求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足额及时发放工作补助。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支部班子成员梯队建设,实施“银发头雁培养计划”,着力打造政治意识强、组织能力强、奉献精神强、作风纪律强的“四强”型支部带头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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