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离退休干部党建 服务管理 发挥作用 队伍建设 学习园地
市区各单位给未参加保健疗养的老干部发放慰问费情况
【发布日期: 2008/4/3 】【来源: admin 】【阅读次数: 3662 】【关闭窗口

    根据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市委老干部局研究下发了《关于组织市区离休干部保健疗养的通知》,其中,要求市区各单位对2007年未参加保健疗养的老干部进行慰问、发放慰问费,并明确了慰问费发放标准。现各单位正在抓紧落实。

    平江区  3月24日至28日,区委老干部局领导到医院、上家门,对20多名未参加保健疗养的老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按规定发放了慰问费。

    金阊区  328上午区委老干部局召开了2007年度未参加保健疗养离休干部会议钱雅平局长传达了苏办发(200810号和苏委老(2008)5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精神,对到会离休干部发放了一次性慰问费

    工投公司(汪宏华)  根据市委老干部局的通知精神,工投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党委针对离休干部人数多、情况杂的特点,专门召开会议,学习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并强调要针对老干部的个性情况做好相关内容的解释工作目前,中心已经完成了250名参加2008年疗养离休干部的报名登记工作及293名2007年未参加保健疗养离休干部的慰问及慰问金发放工作。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版权所有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558号 邮编:21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