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荣卿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市组建的政府法律顾问团最早的律师之一。他的一生经历了三件大事:新中国成立,参加农村土地改革;人民律师制度建立,成为第一代律师;司法行政机关重新组建,恢复律师身份。1989年离休后,他投身关爱下一代工作,近20年来共资助贫困学生奖学金6万多元,在吴江成立“方荣卿律师奖学基金”,受到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赞扬。
1955年,新中国风华正茂,方荣卿正值而立。当年7月,身为新中国培养的第一批法律优等生,他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去筹建“市法律顾问处试点”。第二年,法律顾问处正式挂牌对外工作,成为我市第一个人民律师办事机构,有律师8人。可世事难料,仅仅过了一年,还没办几个案件,1957年底市法律顾问处被撤销。
1978年,我国律师制度恢复。这让一些普通的中国人,在国家公权面前,首次获得了一支独立的制衡力量。这也让方荣卿的人生发生了巨变。
“那段时间顾问处取消了,但门牌还在,律师还有国际意义。”方荣卿说。直到1979年,中央64号文件要求全面恢复公检法,人才奇缺。1980年5月,苏州恢复建立市法律顾问处,抽调审判员6人经培训后担任律师,方荣卿便是其中之一。法律顾问处重建初期,由法院代管;市司法局重建后,由司法局领导和管理。1984年,苏州有了第一家律师事务所。
大门徐徐打开,就再未合上。我市恢复律师制度后,律师业务迅速发展。1981年至1985年,有律师担任刑事辩护的案件共789件,担任民事代理的共266件;180个单位常年担任法律顾问,办理经济法律事务287件。方荣卿回忆说,当时律师身份是国家法律工作者,代表国家办案,主要职责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客观地说,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坏人’也能获得必要的帮助,家属们当时已经很高兴了。另外的一大变化是民事和经济类案件的大幅度增加。”
一件颇具代表性的案件至今令方荣卿印象深刻。“新疆公共汽车公司来苏印车票,一家企业为公共汽车公司寻找代印车票厂商,要求收取介绍费用。市场经济初期还没有产生中介,汽车公司一纸诉状把这家企业告上法庭。中院认为该企业投机倒把。这在当时是个很严重的罪名。”方荣卿说,最后通过辩护,该企业收取的费用被认定为不当利得判处,“这是一个轻判。”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律师法律服务取得突破性进展。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1990年至2016年的26年中,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82912件,办理民事代理和经济事务代理总计达356930件,担任政府、企业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达148702家。至2016年,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68家,执业律师3435人。
2000年起,方荣卿于吴江市铜锣小学、中学建立贫困学生帮扶联系点,每年为十多名贫困学生提供奖学金。2005年,他资助学生最多时达到38人。18年来,方荣卿共资助贫困学生奖学金6万元。如今,他的奖学金在吴江已形成“方荣卿律师奖学基金”的奖励机制,受奖范围从小学延伸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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