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遗属生活比较困难的问题,日前,苏州市委老干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遗属综合补贴标准的通知》(苏委老〔2007〕22号)。《通知》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遗属综合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