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苏州市市区离休干部保健疗养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07〕17号)和苏州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关于组织市区离休干部保健疗养的通知》(苏委老〔2007〕10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张家港市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全市离退休干部保健疗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张委办〔2007〕37号)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离(退)休干部保健疗养工作。9月3日上午,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市离休干部保健疗养工作会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建平、老干部局局长钱建平,市人事局副局长祁建刚、卫生局副局长王建华及各镇(区)组织委员、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科长参加了会议。
张建平同志指出,认真搞好老干部保健疗养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也是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关心爱护老干部,让广大老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深化和提高老干部工作质量的需要。他要求,各镇(区)、各涉老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老干部保健疗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四个要”,即领导要重视、组织要严密、工作要细致、服务要优质。
市委老干部局局长钱建平同志就参加保健疗养的对象、原则、组织办法等作了详细说明,对今年保健疗养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