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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8/9/21 】【来源: 党建处 】【阅读次数: 6170 】【关闭窗口

        9月7日,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中共苏州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就我市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1.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6月,实现全市所有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六有一提升”目标(有党的组织、有领导班子、有工作制度、有组织活动、有作用发挥、有工作保障,提升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组织力)。着力构建“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模式,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的组织覆盖向社区扩展、教育管理向社区接续、服务保障向社区延伸、作用发挥向社区聚焦。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建设首位意识,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老同志切实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行动认同、情感认同,使老同志始终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3.创新组织设置方式。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实行兜底管理。推进“行动支部”建设,依托社区管理网格、居民小区、楼栋院落、社团组织等,就近就地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做到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哪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对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应编入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服务,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可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党小组;对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街道(社区)与离退休干部原单位双向定期沟通机制,通过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等形式,鼓励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接受双重组织管理。社区党组织要全面准确掌握居住在本社区内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基本情况,逐人建档立卡,建立动态信息管理平台。

       4.打造“银发先锋”品牌。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精心打造以银发丹心、银发支部、银发助力、银发生辉为主要内容的“银发先锋”党建工作品牌。在社区党建活动室统一增挂苏州“海棠花红”银发先锋活动驿站标识。深化“晚霞生辉”活动成果,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奉献在社区”主题实践活动,广泛组织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苏州“银发先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引导他们发挥独特优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共创幸福美好生活,为推动苏州勇当“两个标杆”,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贡献智慧和力量。

        5.突出支部班子建设。配强支部书记,社区党组织要注重选配党性强、威信高、经验足,有体力、有精力、有活力的老同志担任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合理配备支部委员,对支部委员的配备要从老同志实际出发,注意成员间的性格、能力相互调配。对党员普遍高龄的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社区党组织要配备1名在职党员担任书记助理员或支部委员,协助他们开展工作。离退休干部工委要加强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教育培训。

        6.健全组织生活制度。紧密联系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党性锻炼,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创新适应离退休干部党员实际情况的活动方式,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始终牢记党员身份,自觉做到党的意识不弱化、党员标准不降低、党内生活不脱离。探索建立老党员活动日制度、流动老党员双向共管机制、老党员学习活动积分制等,激发他们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的内生动力。创新组织活动方式方法,广泛开展支部“微党课”评选活动,增强组织生活的感染力、吸引力。围绕党和国家重要时间节点,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离退休干部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展示离退休干部党员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7.注重党内关怀帮扶。社区党组织要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让老同志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要建立走访慰问制度,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老同志,要及时上门慰问,给予精神慰藉,提供必要帮助,使离退休干部党员在社区需有所应、困有所解、急有所帮,努力把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成为服务关爱老同志的温馨家园。

        8.强化工作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地要将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组织部门可用留存党费给予支持,设立“项目化”资金;离退休干部原单位也应采取适当形式,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给予支持;按规定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要按照“四个就近”的要求,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积极探索网络活动阵地建设,依托互联网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搭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开展互动交流的有效平台。

        9.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党建总体布局;各级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老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工委要加强具体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原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对接社区党组织,积极倡导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所在社区党组织活动,接受多重组织的管理;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10.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各级党委要把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严格考评问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委要研究制定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系统化谋划、项目化管理、标准化考核,做到精准指导、有序推进。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量化考评、量化落实的常态化机制。要注重对先进典型的经验提炼和宣传推广,适时选树一批先进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县级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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