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016年,苏州市被中宣部、司法部、普法办表彰为“六五普法先进城市”,30年来首获此殊荣,代表着苏州法治宣传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法治化进程步入了新的阶段。作为亲身参与、见证苏州普法工作启动的老同志,吴肇安同志感慨万千,谨以此文庆贺苏州市获评全国普法先进城市!
1985年,中央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和五年规划》,史称“一五”普法,拉开了全民普法的序幕,这是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大事,也是一件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开天辟地的新事!
十年文革浩劫,没有法制保障让全国人民都有切肤之痛。因而对“一五”普法,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都有着巨大的热情。
1986年8月,我受市委宣传部和局党组安排,在司法部开展的“干部法律培训”电视讲座后,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法学习辅导工作。受领任务以后,我作了认真准备,将已系统学习过的“九法一例”以及领导干部学法要点进行归纳、梳理,以备授课时讲解和回答同志们的提问。在一周时间的辅导中,通过看电视、做作业、听辅导、提疑问、上考场五个环节,帮助全市机关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作了梳理。随后,市区级两级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分三批集中到各中学参加普法统考,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分赴各考场巡视,踊跃、壮观的场面堪比恢复高考后青年学子赴考!
挥手间30年岁月一晃而过。持续近三十年的全民普法,对苏州影响尤其巨大,相当一批地方法规制定、法治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社会风气改善、社会治安稳定,成为著名的宜居城市。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作出了依法治党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与此同时,苏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目标,在深入推进法治苏州、平安苏州建设中积极作为、勇于创新。市局党组“一班人”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省率先出台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意见,并以此为引领,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率先出台《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并列入市委市政府机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法律六进”持续深化,以法治文化建设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家创设“法治文化网”,连续成功举办三届法治文化节、微电影大赛,开展法治书法作品、传统民间艺术品、微小说等创作征集,多次在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获奖。创新新媒体普法,“苏州普法”在全国司法行政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位居第二。加强民主法治创建,9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稳居全省前列。20余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实现了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201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中宣部、司法部、普法办表彰为“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如今,全市人民正以“两聚一高”为目标,全面实施“七五普法”,法治化进程必将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如果说“一五”普法是我精力充沛全身投入工作的五年,而十八大以后这五年,是我离休以后,感受国家和苏州改革事业发展,法治化建设进程最快的五年,是让我们这些已是髦耄之年的老同志心情舒畅、激情迸发的五年。我相信有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四个全面”治国战略一定胜利。在法治化的指引下,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必将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苏州市司法局离休干部 吴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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