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前期,毛泽东同志不仅亲自主持起草“人民宪法”;还曾明确提出“我们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又重申过。此后,《党章》的“总纲”中,一直保持着令我心向往之的上述论述。今年以来,我曾几次在学习的发言和发表的随笔中表示:现在正是通过更深入的宣传和精准的立法,逐步促其全面实现的时候了!
“集中”与“民主”、“纪律”与“自由”、“统一意志”与“个人心情舒畅”这三对“矛盾”的“统一”,实质上也都是“群体意识”与“个人价值”的统一。人与猿同为群体动物。人猿相揖别,“别”的是什么?显然不是“群体意识”,而只能是“兽性的凶残”。因为,在无情的弱肉强食的“自然选择”中,人,绝对是弱者;其所以能战胜凶禽猛兽,而成长为“万物之灵”,主要依靠团结协作的合力和由此而不断增长的智慧。因此,任何个人是不可能离开人群而单独生活的。确实:“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现代的人类社会,更是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可分割的整体了。
但是,在人类社会在不断地“有扬有弃”地向前发展中,不仅日益复杂多样,还逐渐形成“劳力”与“劳心”的分工;更又逐步深化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阶级对立;尤其在那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十分猖狂的年代,要形成“统一意志”就更难了。好在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和传播,不仅武装了被剥削被压迫者奋起反抗,用无数英雄儿女的热血与汗水改变了世界;也使剥削和压迫者中先知先觉的明眼人认识到,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关系。使得我们今天有可能坐下来,通过平等协商化解分歧,力争“互利双赢”,并逐步消灭战争——君子动口说理,不动手打架嘛!
当然,这一新的长征谈何容易!首先,我们就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而要解决好“群体意识”与“个人价值”的统一,基本原则仍是:在两者不能兼顾时,“个人价值”服从“群体意识”。因为,民主的关键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嘛!而且,强调“个人价值”的,大多是少数的“精英人物”。我们不会忘记,当年剥削阶级的产生,不正是那时“劳心”的部分“精英人物”,化服务为特权所造成的几千年的民不聊生么!
我们党是中国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责无旁贷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重任在肩,打铁先要自身硬。我们党内的精英,首先要自觉地避免自己的“个人价值”与“群体意识”格格不入。当然,要思想真通;再加上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就能防止化服务为特权了。
姑苏区离休干部 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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