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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及:“从心所欲”与“不逾矩”
【发布日期: 2016/7/6 】【来源: 姑苏区委老干部局 】【阅读次数: 2581 】【关闭窗口

    中国共产党诞生九十五周年了!我虽1929年才出生,但自1937年日寇全面发动侵华战争,使我原本小康的八口之家,沦落为食不果腹、衣难蔽体的流浪者的国仇家恨,却终身难忘!对中共在抗日战争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也多有耳闻目睹,也知凡是到过“大后方”也到过“抗日根据地”的国外华侨和国际友人,多有此同感!

    抗战胜利以后,中共提倡“联合政府”的诚意,也有目共睹。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再次背信弃义,违背中山先生的遗训,倒行逆施,妄图“三个月消灭中共”;从而,激起全民公愤,以致不足三年,反被赶出大陆。这也证明:以中共为“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绝非溢美之词!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新中国“新”在哪里?不就在“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社会主义性质”吗?近年却有人借口“民主”和“对文化大革命的思考”而全面否定中共的正确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不也犹如蒋介石“三个月消灭中共”一样,是“蚍蜉撼大树”嘛!

    其实,远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前期,为了实行民主,毛泽东不仅亲自主持起草“人民宪法”;还曾明确提出“我们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又重申过。此后,《党章》的“总纲”中,一直保持着上述令我心向往之的 “六个‘又有’”要求!可为什么似乎迟迟未能全面实现呢?

    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总体上看,我们中华民族较早进入农业社会,崇尚和平安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筑长城以自卫。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不得已,而以“武力开边”,也是为了自卫。因此,我们民族确实最有人性、最讲公平和仁义道德。除非“官逼民反”,或遭外敌的侵略,才不得不以牙还牙,“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侮”。因此,普天之下,唯有我们漫长的五千年历史文化未曾中断过!

    当然,传统文化中,也有不少糟粕:因为封建太久,等级观念严重,“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特别是秦以后,越发日益猖狂——东汉民谣:“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随大流、走极端”等等,两千多年来,至今长盛不衰。一提“政治挂帅”,该发的奖金也不发了;一提“讲究实效”,就又一切向钱看了……这都使我们难免好心办坏事。

    我们党一成立,为改善中国人民的命运,历尽千辛万苦和无数党员的流血牺牲,才逐步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奠基延安,又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立新中国一系列胜利。确实劳苦功高。“毛主席用兵真如神”也非溢美之词!但领袖被神化久了,“民主集中制”也渐渐成了摆设。加之,虽“屋漏在上,知之在下”,而封建了几千年,下面唯上唯书不唯实,报喜不报忧的千年积习泛滥成灾,因而,下情难以上达。上面的决策就难免失误,“‘好心’办坏事”了。

    新中国的成立,毛泽东曾比喻为“万里长征才走完了第一步。”中央人民政府曾发给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每人一条白毛巾,两头印的红字分别是“将革命进行到底”“中央人民政府赠”。这毛巾我珍藏至今,就意味着这“底”,在我那时的心里,既是“解放全中国”,还包括“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这遥远的梦想,但的确不是“幻想”!

    我是1947年严冬,在蒋介石占了延安、开了“国大”的革命低潮时,读了艾思奇的《大众哲学》,在南京经过反复思考,才决心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终生的。可是,刚满十八周岁的我,还一点不懂革命政党在革命运动中决定性的作用,在摘录苏联大使馆新闻处提供的、斯大林《论列宁主义基础》时,唯独论“党”部份,略去未摘。当时也没想参加中共,以免言行受组织限制。只是从1948下半年起,“随心所欲”地在南京、镇江的民办报纸上发表些杂感,就以为自己已经是一名“革命者”、是铁杆的党外“布尔什维克”了。

    后来,到了苏北解放区,参加了部队文工团,过上了军事共产主义生活,并在渡江战役中荣立二等功,进军福建又立三等功;初步融入革命大家庭。此后,调我去某师文工队任基层干部不久,文工团(队)员要去参加“土改”,我与一些同志奉命留下,由副队长带领继续在海防前线为兵服务;并另成立党团支部。由于部队的团支部书记必须是年青的共产党员,我因而奉命光荣入党、工作也更积极了。

    但是,半年后却因“组织观念不强,个人英雄主义太强”,未能按时而是延期转正的。可这一挫折,并未使我真正认识到这一个“不强”一个“太强”,乃是一个共产党员“十分严重的错误”;反而为自己的“能耐”暗自沾沾自喜呢!因此,此后几乎每有政治运动,我常会遇到不应有的对待,不得不重温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自问1947年冬的选择是否错了?然而,结论又总是:不错!

    “整风——反右”中,我这个在部队反击社会上“右派分子”进攻的大会上,曾代表政治部慷慨陈词的“积极分子”;到部队内部反右时,却因为替一位“三八式”老干部发牢骚的性质辩护,在他承认是“右派言论”而“过关”后,我仍坚持要“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竟戏剧性地反而成了“右派分子”——因为“没有清水衙门”!

    “过犹不及”——我的个人英雄主义反而“更强”了!在支部讨论我党籍时,便第一个举手同意“开除”。甚至,1958年4月到大军区集中时,竟表态:“争取半年摘帽,一年回到党内来!”1960年初刚“摘帽”,便上调大队工会编《队报》,又“大言不惭”地表示:虽还叫“摘帽右派”,只要放手让我宣传马克思主义就好!

    但是,“文化大革命”来了。开头我还以为可以通过“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还我“非右”的真面目;不幸,我第一个被作为“现行反革命分子”批斗了。但又幸运的是,早期还算讲理,我写的都是正面的东西,只要允许我讲话,误解总会澄清。所以批到最后只剩下“翻案右派”一顶帽子了——我要翻的就是这个案嘛!

    文革的十年动乱,我被压在社会最底层,在几乎无政府的状态下,每个人的人性和兽性残余,都得到充分的展现,使我大开眼界,也大吃一惊——如果没有“整风——反右”的挫折,我在文革中会不会成为“坏头头”?每一回想,不寒而栗!

    改革开放,拨乱反正,我解放了。但从全社会看,不久“好走极端”的老毛病又泛滥成灾了。比如:报刊上,孔融让梨竟成了虚伪的典型、温州“太太炒房团”却受到不应有的宣扬,某些“专家”做报告时,公然宣称“民营经济”即“私营经济”等等

    我反复重温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才真正认识到:我们这样有着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五十六个民族、超过十三亿人口、全国各地发展程度相差很大的大国,没有一个有着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严格的组织纪律、认真雷厉风行地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坚强领导,是绝对不行的!

    如何创造条件使“集中”与“民主”、“纪律”与“自由”、“统一意志”与“个人心情舒畅”这三对矛盾统一,不单纯是方法、更是立场、观点问题。所谓“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首先,“打铁先要自身硬”。就要求领导确实是为了群众、相信群众,才敢于放手发动群众。群众也才敢于讲真话,虽然真话未必都是真理,却是求得真理的前提。只要双方都同心同德,敢于“担当”,民主集中制才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绝不可少的集体的绝对权威——犹如大合唱、交响乐必须有权威的高明指挥一样!

    同时,无论各级领导、各方精英,都要尊重广大群众。因为他们是绝大多数,是社会的基础。有些“精英人物”往往自视甚高,好强调自己的特殊,严重脱离群众,因而不免一事无成、甚至好心办坏事。为此,我们全国“人代会”代表,来自基层的先进人物,应超过半数。

    “纪律”与“自由”,“统一意志”与“个人心情舒畅”,其实也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人是群体动物,个人言行的自由,必须受纪律的约束;同样,个人的心情舒畅,也不能有碍统一意志。只要我们的“统一意志”和相应的“纪律”,符合绝大多数人的要求,个人损失一点“自由”,仍会“心情舒畅”的。如果我们能像七十岁的孔夫子那样“从心所欲不逾矩”。也即“所欲”都能“符合有关规矩”,不就既不失“自由”,也不违反“纪律”;既符合“统一意志”,也能“个人心情舒畅”;到达“万事如意”的美好境界了,多好啊!

姑苏区离休干部 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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