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区离休干部 刘蕃如
1982年2月,中央颁布实施《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这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干部离退休制度的正式确立,开启了老干部工作的崭新历程,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同年4月10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修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国发〔1982〕62号文件)。
今年是离退休制度建立30周年。30年前,当时各级领导班子老化状况比较严重,有的即将进入老年,有的年事已高,却仍然担负着各种领导岗位上的繁重任务。由于年老体弱,精力甚差,难以承受领导工作的沉重负担。为了使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保持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连续性,保持党的领导的稳定性,必需选拔和培养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参与各级的各种领导工作。因此,妥善安排新老干部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顺利交替,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适时决定干部离退休制度改革,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是关系我们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事业能够顺利实现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
《决定》成功地解决了新老干部适当交替的问题,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制度和干部制度,并且用党章和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个我们的革命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新局面,为顺利完成党在新时期的宏伟历史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共中央在《决定》中,充分肯定了老同志的历史贡献。决定和通知中明确,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还希望老同志继续关心党的事业、关心国家和人民的命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贡献。对中共中央的这个决定,广大老同志都是积极拥护的。我认为,在职时努力工作是对党和人民负责的体现,由于年事已高、力不从心,不适应工作要求,而离休退休,也是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表现。我们虽离职修养,但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是不能“离休”、“退休”的。
沧浪区委、区政府对老干部工作是重视的,对离休干部是关心的,政治、生活两个待遇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在老干部身上是舍得投入的。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老干部工作和老干部工作者,多次获得省、市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我们沧浪区的离休干部都是能够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大局为重的。并能通过各种形式发挥余热,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成,许多同志受到了省、市、区的表彰。
我们坚信,在沧浪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离休干部一定能够过上一个幸福、安宁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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