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庆祝十七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
平江区离休干部二支部 吴大熹
三十年前的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决定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也就是推动改革开放的开始。当时负责经济工作的陈云同志指出:经济建设必须符合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必须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经过论证,讲究实效,使生产的发展同人民生活的改善密切结合;必须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根据上述“三个必须”,党中央决定了经济调整首先是加强农业,理顺农业与工业的关系。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也为进行农村体制改革敞开了大门。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以万里同志为省委书记的安徽省委做出了把土地借给农民耕种,不向农民征购统购粮的政策,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增,战胜了特大旱灾,农民中引发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行动,引起了社会及上层领导的议论,在中央的肯定下,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双包”责任制迅速推广。农村面貌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农村改革为全国的改革打响了第一炮。
在农村改革的推动下。全面改革的需求日益强烈,城市改革和对外开放开始有重大突破。从1978年到1982年,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7.3%,取得了较高的发展速度,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1984年,根据全局形势发展的要求,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在以后的改革中,农村改革依旧积极进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农业基础地位切实加强。长期以来的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农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村生产力落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1985年至2002年,党对农村的政策主要是以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推动农村改革全面深化,攻克了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困难。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实现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战略思想,其中“统筹城乡发展”是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着力促进“三农”发展,办了一些多年想做而没有条件做的大事。全面取消农业税,结束了2600多年农民种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制度;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除了1.5亿农村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7亿多农民受益;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使3400多万困难农民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加快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活得以改善;加强农民工利益维护和服务,推动城乡平等就业的进程。一系列支农的政策认真落实,切实加强了“三农”工作。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出现了极大变化,并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党和政府及时指出: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加收入;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的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成的标准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还包括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十七届三中全会胜利结束了。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改革,加快发展,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努力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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