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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强化措施
——三谈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发布日期: 2009/1/4 】【来源: 网站管理员 】【阅读次数: 4213 】【关闭窗口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事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各级应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抓住机遇,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加快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进程。
    一是要坚持党政主导,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各地应坚持围绕并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与贯彻党的“老有所养”的要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扩大内需、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争取把养老服务事业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列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从而形成党政主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动员社会参与,推动社会养老机构快速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是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级要全面贯彻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国家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同时,要积极推进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随着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加强,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主体责任将更加突出,投入必将会逐步加大。
    三是要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个目标明确、体系完整、覆盖面广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是实施养老服务事业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依据。为了将城市与农村、国办与民办、营利与非营利性等各类各种所有制养老机构纳入调整规范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的管理体制,我们需要尽快制定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为了明确养老机构的准入资质,规范其经营行为,提高其养老服务水平,我们需要尽快出台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的国家标准;还应拟定养老服务补贴办法、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办法等政策。
    四是要倡导全民关怀,建立专业化队伍。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需要老人子女与亲属、专业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队伍切实履行义务,也需要在全社会营造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将传统的孝道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要探索研究一些制度性的措施,对尊老、敬老、养老的子女和亲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并开展表彰和奖励活动。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要大力倡导志愿者服务,动员各类人群参与社区为老服务,共同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摘自《中国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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