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政部推行社会福利社会化以来,特别是2005年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以来,我国的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之路。如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对于人口老龄化“这样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全国上下都要充分的认识,并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世界其他国家所不具有的个性特点:一是老年人口规模大,发展迅速;二是家庭结构深刻变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三是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四是未富先老。如何在发展中的国度里解决世界上最为庞大的亿万老人的养老问题?我们必须立足国情,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社区、机构、家庭各方面的作用,超常规地发展中国的养老服务事业,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养老服务是老年福利的主要内容,是老年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民生指标。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福利保障范围不断拓展,社会福利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我们必须坚持养老服务保障和资金保障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老年福利水平,加快推进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年福利制度。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就业等重大决策,为我们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也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是目前拉动内需、增加就业、保障民生的客观需要。我们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大力加强各类养老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解决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的问题。同时,要大力发展养老护理员队伍,既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又为促进就业作出贡献。 各级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福利制度,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摘自《中国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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