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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明泉:对高龄养老的思考
【发布日期: 2011/5/30 】【来源: 沧浪区 】【阅读次数: 4584 】【关闭窗口
    按照联合国对老龄化的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总人口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数7%,该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我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国家,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对江苏和苏州经济发达地区而言已进入高龄化地区,到2008年,江苏省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6%,而苏州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0.02%(苏州沧浪区了老年人口占总人口20.6%)。
    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普及,目前,老年人的物质生活保障需要基本得以满足,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养老模式和几代同堂的生活方式逐步被解体,老小分居,家庭小型化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空巢老人”占比更是明显上升,城市超过40%。农村超过38%,高龄老人迅速增长,家庭赡养功能弱化,老年人在日常生活照料、精神关爱、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方面的需求急剧增加。为了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事业,适应高龄养老的需求,对高龄养老作一些思考:
    一、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尽管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努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但养老设施和人口高龄化快速发展和老年人养老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其表现是:
    (一)机构养老设施缺口大。一是养老床位不足,据了解,目前各地各类养老床位都未达到规定标准,江苏省对养老床位要求是老年人口的3‰,就苏州而言,也低于江苏省规定的标准。二是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实处。近几年来,各级政府虽然出台了对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因涉及到部门太多,难以协调,落实起来难度较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发展。三是养老机构入住不均衡,导致入住情况的不均衡。四是康复护理型的养老机构稀缺,能接收失去自理能力和提供康复护理的养老机构凤毛麟角,不能满足众多失去自理能力老人的需求。
    (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滞后。利用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也受到老年人的欢迎,据了解,大部分老年人身体健康,愿意在自己家里养老,希望去社区或周边有一些活动、交流的场所,社区设置一定数量床位的社区日间托老所,解决老年人当务之急,但实际与需求有距离。一是社区养老设施太小,大部分社区只能提供一些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二是社区养老服务专业水平低,服务内容单一,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大部分是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多数未接受过专业培训;三是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统筹不够,社区老年人多反而可利用资源少,这样制约养老设施的增加。
    (三)居家养老有它的局限性。居家养老这种传统养老模式根深蒂固,被大多数人接受。据了解,大部分老年人,只有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且身边无人照顾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去养老机构,因此居家养老始终是老年人及子女选择的主要方式。但居家养老有它的局限性,一是家政服务人员难寻觅,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更少,不能给居家养老人员提供专业和优质的服务;二是老年人在家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和康复;三是精神生活缺乏,老年人在家看看电视,读读报刊外,很少与外界交流,无法参加社会活动,缺少慰籍,生活质量不高。
    二、高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把老有所养作为五大民生工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的根本权益,为了积极推进高龄养老事业,建议如下:
    (一)着眼长远,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
  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是政府保障老年人基本生存权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大力推进。一是要按照老年人的发展速度、特点和需求状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扶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各项养老服务政策,充实各项养老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笔者建议:在今后城市规划中,应将养老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设施纳入进去,对规模较大住宅小区增设养老用房,使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入住老年公寓,同时,对养老机构、养老设施要科学安排,合理布局。二是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和引导,进一步协调有关管理部门落实各级政府有关投资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增强兴办养老机构的吸引力,坚持大众化需求为重点,扶持发展普及型养老机构,确保困难老人,提高向失去自理能力老年人提供服务机构的容量,逐步缓解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三是拓宽思路,大力培育服务于老年人的非盈利性机构组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逐步培育一批规模较大、企业化运营的养老服务组织,推进养老服务产业进程。
    (二)拓展深化,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据了解,大部分老年人只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身边又无人照顾时才会选择去养老护理机构,因此居家养老始终是老年人及子女选择的主要形式,居家养老具有投资少、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建设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对于目前机构养老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是要推行政府出资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由社会组织承担为老年人服务职能,使老年人不出家门享受到服务,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解决自身能自理又需要别人提供部分服务的老年人。二是要不断丰富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内容,积极探索新的服务领域,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扩大投入,整合资源,在社区增加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场所,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三是在社区建立日间托老所和日间照料机构,方便高龄空巢、独居老年人,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解决老年人子女的后顾之忧。
    (三)规范管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养老服务是做人的服务,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是实现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的关键环节,要将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纳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从招聘、培训、工资福利和管理等各环节入手,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培训、管理体系,要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素质、专业技能水平,要积极倡导、发展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志愿者和低龄健康老人加入到为老年人服务的队伍中去,建立完善助老志愿者资料数据库,健全各类志愿者管理激励机制,推动社区志愿者队伍结对、帮扶、关爱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在街道和社区建立义工服务时间储备制,积极探索“义工银行”等自助互助服务途径。
 
 
作者:苏州市沧浪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佘明泉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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