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综合一处 翁晓华
中组发〔2008〕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各地各部门要从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办法。这一文件的出台,是与十七大提出的要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的精神所一脉相承的,标志着实施离退休干部统管服务的工作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这是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深化和推进。如何针对这一新的任务和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是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值得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对此我们作了一些探讨研究。
一、基本情况
市管退休干部,是指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任免的、正常退休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目前我市共有市管退休干部700余人,其中地市级退休干部50余人。我市目前采取了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宏观管理,原工作单位直接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各县市、(区)科职退休干部5000人-6000人,管理方式方式与我市基本相同。我市于2008年11月份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委老〔2008〕26号),对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范围、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保障等内容作了明确。
截止2009年底,我市现有退休干部54376人,其中,省管退休干部38人,占退休干部总数的0.1%;市管退休干部760余人,占退休干部总数的1.4%;其他退休干部53578人,占退休干部总数的98.5%。退休干部中党员11000余人,占退休干部总数的20%。
二、各地落实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情况
中组发〔2008〕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各地在集中管理市管退休干部工作上都有了新举措。省级老干部局都相继成立了退休干部处,有专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江苏省、山西省、湖北省,四川省、云南和新疆等。我省无锡、常州、南通、连云港等市也都成立了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处。
但在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主体定位上各地也有不同的认识,也就是党委和政府究竟该不该管的问题。一种观念认为,干部退休后,应该管,但他们回归了社会,就应该采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依托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去为他们服务,去组织和管理他们。我们认为虽然干部退休了,但他们曾经是直接为党和政府服务的国家公职人员,是党的干部,不能简单地将他们等同于一般的老龄人口,如果这样,既不符合党的干部路线的一贯要求和党管干部的原则,更是一种简单教条的、不符合中国特色的做法。另一种观点认为,党的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各级党委成立了老干部工作部门,主要管的是离休干部,退休干部是不是也要由老干部工作部门去管,好像没有必要。我们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和很多重要文件中,退休干部除了与离休干部在生活待遇政策方面有所差别外,无论在政治待遇的落实上,还是在发挥作用的组织上,都是与离休干部一起部署,一同要求的。只是由于前些年,地区经济的不平衡,使一些地方和部门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落实特别是医药费的拖欠问题比较突出,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问题成了工作难点和重点,从而在一些人眼里看来,好像党委和老干部工作部门只是管离休干部的。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离休干部归老干部局管,退休干部归人事部门管。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观点只将所谓的“管”界定为办退休手续、管退休干部的档案和工资调整等,如果是这个界定的话,不光离退休干部归人事部门管,在职干部也归人事部门管。管理的概念应当是全面的,重在经常、日常的服务管理。要准确地定位退休干部的管理主体问题,也就是回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即由党委老干部工作机构统一管理。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为了统筹解决老干部离休退休方面的问题,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机构,专司其事。”之后,随着退休干部人数的扩大,老干部工作部门虽然成了党委的部、局级机构,但其职能从来没有改变过。
三、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退休干部是党的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不但是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延伸,也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一是建立市管退休干部集中服务的管理体系是退休干部的强烈愿望。10号文件指出: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苏发〔200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的意见》中也指出:老干部是我党重要的执政资源。大多数退休干部虽然没有像离休干部那样参加过革命战争,但是广大退休老同志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为我国的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是我市发展的创业者和见证人。尊重他们就是尊重党的历史,爱护他们就是爱护党的宝贵财富,重视发挥他们的作用就是重视党的执政经验和执政资源。要从尊重党的历史这一高定位来认识退休干部工作,真正做到政治上尊重他们,思想上关心他们,生活上照顾他们,扎实有效地做好退休干部工作。
二是建立市管退休干部集中服务的管理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需要。10号文件还指出: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和共同任务。做好退休干部工作,让从岗位上退下来的干部人员继续得到组织的关心和照顾,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充分发挥他们应有的重要作用,这本身就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我们要高度重视退休干部工作,带着感情做退休干部工作,从精神和物质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与尊重,维护好、发展好退休干部的利益。
三是建立市管退休干部集中服务的管理体系是扎实推进“三区三城”建设的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市管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我市“三区三城”建设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苏州城市精神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和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管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和引导市管退休干部发挥作用,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做好牵线搭桥工作。
基于上述新形势下推进市管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已成为老干部工作的当务之急、重点大计。
四、发挥好市管退休干部在“三区三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市管退休干部相对于离休干部年龄普遍较轻,发挥好他们在建设“三区三城”中的积极作用,对于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发挥市管退休干部在“三区三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市管退休干部在老干部党支部中比重较大,年龄相对较轻,更具活力,是老干部党支部的主体。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既是中央、省委的明确要求,也是市管退休干部的强烈愿望。各级党委要把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作为做好市管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托,切实增强市管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为老党员充分发挥五个积极作用和先进性优势创造条件,从而有效地发挥老干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退休党员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发挥市管退休在“三区三城”建设中一技之长的能力优势。在市管退休干部党支部主导下,形成、完善退休干部协会、机关老干部文体协会、书画协会、集邮协会、科技协会等团体活动形式。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团体活动,展示市退休干部的健康风貌,发挥退休干部的个人能力,以其一己之长促进社会全面和谐。例如,以退休干部瞿慰祖为会长的老干部集邮协会2007年完成了一部《苏州邮政日戳集》,为苏州的邮政事业和集邮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又如,以原市领导、退休干部黄俊度为会长的苏州孙子兵法研究会,退休干部范廷枢为会长的苏州老干部书画协会等组织,都为苏州的文化事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发挥市管退休干部在“三区三城”建设中的经验优势。围绕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大决策部署,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符合市管退休老同志特点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激发他们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退休干部的经验、业务、威望等方面的优势,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工作。发挥市管退休干部在新形势下争创文明城市、“三区三城”建设等活动中的特殊作用,珍惜他们在几十年的改革建设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认真听取他们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和建议,使广大退休干部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五、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在新形势下,做好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对于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引导他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结合我市实际,做好新形势下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机制,落实政策,明确管理主体,为实施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认真落实10号文件精神,出台相应的规范,明确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管理权限,由其建立起市管退休干部工作制度,专门负责市管退休干部人员提供日常的服务管理。由老干部局负责主管市管退休干部工作,既具有客观必然性,又具有现实可行性。
我们认为既不能像对待离休干部一样,对退休干部也从各个方面都实施精细化的服务管理,但也不能对退休干部等同于一般社会老龄人口,简单地实施社会化管理的方式,而应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种模式,即体现中国特色的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模式,由党委老干部门统一管理,并将其服务管理职能定位为宏观指导、把握政策,分级负责、督促检查。
在服务分工上,市管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仍由原单位具体负责,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督促,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其次要突出重点管理。市委老干部局示范性地做好四套班子老领导的服务工作。将他们的日常服务工作抓好,将他们的活动组织好,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好,作用发挥好,使老领导增强组织上的归属感、思想上的依托感和政治上的自豪感。
2.增设编制,明确专职服务人员,为实施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提供队伍保障。
建立配套的服务管理机构。目前老干部工作机构只能满足离休干部的服务需求,我们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参照省委老干部局及南京、无锡等市委老干部局的做法,在老干部局增设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处。
形成配套的服务管理队伍。配齐配强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队伍,切实为他们服务管理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建议党委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比例,专职或兼职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人员(老干部局、各单位老干部处)总体上可比照离休干部10:1的一半即20:1配备。做到领导分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人员配备齐全,从而有效推进退休干部工作的开展。
3.加强动阵地建设,为实施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提供场所保障。
加强市管退休干部活动阵地、老干部大学建设,是新形势下做好他们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他们实现“六个老有”晚年生活目标的重要阵地。
统筹规划活动阵地建设。目前我市昆山、张家港、太仓等市(县)、区正在积极筹建新的老干部活动中心,但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现有的活动场所建筑面积小,设施老化,设备陈旧,缺乏规模化和现代化,与周边地区相比已有明显差距。我们将加大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更新改造力度,同时还将积极引导和推广社区加强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让社区老干部活动阵地在“四就近”中发挥更大作用。
统筹规划老干部大学工作。按照建设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推进老干部大学工作长期、健康发展。尚未建立老干部大学的市(县)、区要根据实际抓紧筹建;不具备条件的可与其他机构如市委党校等合署办学。
4.统筹安排服务管理的各项经费,为实施市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提供物质保障。
科学合理的经费安排,是提高市管退休干部工作活力的重要物质保障。健全财政保障机制,保障市管退休干部工作专项经费落实,促进我市市管退休干部工作持续、稳定、有序发展。
一是健全活动费用保障机制。可按市管退休干部总人数核定每人每年活动经费标准,由财政列入预算。
二是健全培训费用保障机制。加大培训和教学经费的投入力度,保障培训活动和教学活动的有效运转。
三是健全慰问费用保障机制。在节假日或医疗期走访慰问市管退休干部时向其发放慰问金。慰问金同样由市管退休干部专项经费划拨,并确定额度、形成机制。
四是健全帮扶费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帮扶费用的保障机制,把为老同志排忧解难的临时性措施转化为特殊困难帮助的长效机制。
5.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为抓手,为实施市管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提供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市管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发挥好市管退休干部协会、文体协会、书画协会、集邮协会、科技协会等团体活动的作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灵活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确保这支队伍始终充满活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增添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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