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地安置苏州老干部的基本情况
目前,正式办理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手续,安置在苏州市的外地老干部共有278人,其中安置在苏州市区的有179人,占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总数的64.6%。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不少居住在苏州的外地离休干部,因单位经济困难抑或是单位领导不够重视等原因而未办易地安置手续。近期,我们着重对安置在苏州市城区的179位易地安置老干部的情况展开了调查。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安置在苏州市城区的外地老干部存在以下五个多:一是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多,这些地区大多经济不发达,生活水平较低。据统计,来自西部12个省(市、区)的有60人,占易地安置在苏州市城区离休干部总数的33.5%;来自东三省的有13人,占7.3%。二是来自企业、农场的多,共97人,占易地安置在苏州市城区离休干部总数的54.2%。这些单位有的已破产倒闭,大部分还维持原来的生产经营状态,效益普遍较差。除上海、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外,离休干部的收入普遍比苏州低。三是一般离休干部多,担任过单位领导的少,职级普遍较低,特别是有的单位领导又不重视老干部工作,因而出现“人走茶凉”的现象已不是个别。甚至有的单位像甩包袱一样把离休干部甩给代管单位后,从此不问不闻,去信信不回,打电话去又总是回避。四是患重病、大病的老干部逐年增多。由于长期在边远、高原、高寒、贫困地区工作、生活,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差,随着年龄的增大,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五是住房面积普遍不达标,遗留问题较多。部分老干部离休时间早,且有不少老干部是退休后改办离休的,易地安置手续不全,安置时没有很好地解决住房等问题,因此生活状况普遍较差。
二、来苏易地安置老干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来苏易地安置老干部对代管单位的工作普遍感到满意,满意率达98.9%。易地安置老干部说得最多的话是:代管单位待他们“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除离休费、医药费之外,其它待遇与苏州本地离休干部做到了一视同仁;苏州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既费力、又费钱,工作做得很好、很满意。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市易地安置老干部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部分单位对易地安置老干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代而不管的问题。市区179名易地安置老干部中,有126名老干部安置在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城区,还有部分安置在市属、部省属单位。三个城区从区委领导到老干部局工作人员,都把易地安置老干部纳入本区老干部工作范围,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单独成立了党支部,在组织学习、开展活动、走访慰问、生日祝寿等方面真正做到了一视同仁,每年各个区还发给他们数量不等的慰问金,老同志对此非常满意。但同时也有少数单位对易地安置老干部关心照顾不够,长期不进行走访慰问,个别单位老干部工作人员甚至连代管多年的老干部名字都不清楚。
2.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离休费大多偏低,且与苏州同比差距有逐年拉大的趋势。相对于同级别苏州离休的老干部而言,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普遍偏低。东北及西部地区离休干部每月的离休费偏低。苏州本地离休干部除离休费以外,每年还有较多的慰问金,而且,这个数字随着苏州经济的发展在逐年提高。
3.医疗保障水平偏低,尚存在医药费包干、拖欠等问题,影响易地安置老干部的看病就医。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有“三怕”:“怕生病”“怕看病”“怕住院”。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中,有病不敢看,大病当小病看,重病看不起的事时有发生,除了垫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之外,看了病以后医药费的报销是个大问题。具体存在:一是报销不及时,有些地方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半年或一年报一次;二是报不掉,由于地区差异,好多苏州能报销的药费在当地需自费;三是医疗门诊费实行包干,超额自理,如有一位离休干部每月门诊费包干费只有150元,根本不够。苏州本地离休干部每年组织一次体检,绝大部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因费用报销问题而从未参加过体检。部分易地老干部说,苏州市区70岁以上老人可免费参加体检,而我们这些老干部却因单位不在苏州享受不到。还有一些老干部反映,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没有本地离休干部所持“红卡”,上医院看病得不到优先照顾,老是排长队很辛苦。
4.相关费用不落实,影响易地安置老干部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苏委老干〔1990〕25号《关于外省离休干部来苏安置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文件精神,凡外省(市、区)来江苏安置的离休干部,离休干部原工作单位每年须向代管单位缴纳公用经费等。由于1990年前安置到苏州的离休干部占了大多数,达70.2%,老干部原工作单位与代管单位所签协议没有随着形势的发展作进一步的补充、调整;即使是作过调整的,或者是1990后签订协议的,老干部原单位情况一旦发生变化,原单位不执行协议,这个协议也只能是一纸空文,老干部的待遇很难落实到位。由于老干部原工作单位公用经费不付或支付不足,这部分单位的老干部在参加活动时总感到自己的底气不足,觉得自己在花别人的钱,为此,有的易地安置老干部干脆就不参加任何活动。
5.解决易地安置老干部住房问题缺少政策,老干部遇事很为难。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住房问题比较复杂,主要表现:由退休改办离休的老干部,原单位大多没有为他们购买住房;早期来苏州易地安置老干部的住房面积小、结构差,有的还不成套;1990年后安置的老干部住房条件虽较前两种情况要好,但多数不达标。在全国结束实物分房,实行货币分房政策后,各地纷纷出台政策,给住房面积不达标的离休干部以一定形式的经济补偿,但对易地安置老干部住房问题的解决则鲜有规定,各地做法不一,以致这部分老干部为解决住房问题求助无门,只能无奈地等待。
三、落实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几点建议
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大多远离原工作单位,得到的关心、照顾相对要少,因此,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我们更应该“高看一眼,厚爱一层”。
1.加强情感交流,解决实际问题,共同做好工作。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易地安置老干部同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沿海城市经济发展一般较内地要快,居民的生活水平也要比内地高,拿了内地离休费的老干部到沿海城市来生活,其生活水平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因此,老干部原工作单位、代管单位都要重视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工作。要加强联系,坚持走访慰问制度,多与老同志沟通思想、交流情感,尽可能为他们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国家财政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在经济上进行适当补贴。在各地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国家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应实行财政补贴机制,以解决由于地区差异带来的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的问题。建议国家财政拨出专项资金,比照安置地离休干部离休费标准,根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级别、入伍时间的不同分档次实行定额补贴。各地各单位也应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关心、照顾易地安置老干部,可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每年给予适当的补助。
3.建立全国性的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医疗统筹机制。建议上级相关部门通过调查制定出易地安置老干部医疗统筹的办法,让与安置地离休干部一样享受医疗待遇。这样做既可以解决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看病报销难的问题,又可以解决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因患重病住院垫付不起医疗费的后顾之忧,彻底解决易地安置老干部看病的“三怕”。政策出台之前,各地也可采取相应措施,方便易地安置老干部看病,如给他们发放“红卡”,免费提供体检等。
4.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有关费用由老干部部门统一管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公用经费应统一由老干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老干部部门收缴后汇寄到各代管单位。这样既可以使老干部工作部门及时掌握本地区易地安置到外地老干部的情况,确保易地安置老干部特需费、健康疗养费的落实,又可以加强与代管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以便共同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工作。
5.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住房货币补贴应落实到位。对于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住房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由老干部原工作单位根据原单位所在地住房补贴标准给予货币补贴,对住房有特殊困难的、特别是安置时间较早的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应从优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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