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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市区离休干部安装“电子保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4/7 】【来源: 网站管理员 】【阅读次数: 5208 】【关闭窗口
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确保离休干部发生特情或需要帮助时得到及时施救和援助,经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今年决定继续扩大 “电子保姆”服务范围,拟为市区未安装该系统的离休干部安装,实现“电子保姆”服务市区离休干部全覆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装对象
市区未安装“电子保姆”的离休干部。以各单位2010年底上报我局综合一处年报信息为准,夫妻均为离休干部的,只安装一部专用话机。
    二、信息采集
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于4月30日前将信息表填好、盖章后报送市委老干部局综合二处206室,同时将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dxy2829@163.com,过期不再增补。(信息采集表可在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网站http://www.lgbj.suzhou.gov.cn/下载)
    联系电话:65238976。
    三、相关费用
    1.市级财政拨款单位“电子保姆”专用话机费由本级财政负担。
    2.非市级财政拨款单位“电子保姆”专用话机费由各管理单位承担,200元/部,不再收取其他费用;4月30日前,费用交至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逾期不交,影响话机订购,以后将不再补办。各单位不得向老干部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3.“电子保姆”运行的专用座席24小时值班工作人员费用以及软件、座席、专用电脑、线路安装、调试、税金等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四、其他事项
    1.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市委、市政府为老干部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及审核工作,夫妻为双离休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为便于数据导入,信息表内容请按制式填写。
    2.“结对服务人员信息”如未结对的可暂不填写,请各单位将未结对离休干部姓名及家庭住址报至离休干部居住地所在区委老干部局。
    3.请各单位对已安装“电子保姆”的离休干部专用信息进行核实,如有变动,及时与便民服务中心老干部专用 座席(65801890)或市委老干部局综合二处联系。
    4.此次扩建服务拟在纪念建党90周年前夕正式启用。话机发放及安装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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