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离退休干部党建 服务管理 发挥作用 队伍建设 学习园地
关于建立利用社区资源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市级示范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1/1/17 】【来源: 网站管理员 】【阅读次数: 5269 】【关闭窗口
 
关于建立利用社区资源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市级示范点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利用社区资源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市级示范点的通知》(苏委老〔2010〕52号)精神,经各地推荐,拟在全市确定19个社区作为利用社区资源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市级示范点。现就确定示范点的单位公示如下:
张家港:庆丰社区
常熟市:虞山镇枫泾社区
太仓市:县府社区
       南区社区
昆山市:朝阳新村社区
吴江市:松陵镇二村社区
吴中区:木渎镇胥江社区
        南区社区
平江区:观前街道玄妙观社区
    娄门街道相门社区
    桃花坞街道养育巷社区
沧浪区:沧浪亭社区 
      南门街道西大街社区
      南门街道桂花社区
金阊区:石路街道彩香一村四区社区
        虎丘街道曹杨社区
        留园街道新庄社区
高新区:狮山社区
工业园区:湖西社区
  公示时间从元月17日至元月23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意见请及时与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2—65231975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2011年元月17日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版权所有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558号 邮编:21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