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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区享受地市级政治生活待遇(含地市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通报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 2010/11/30 】【来源: 网站管理员 】【阅读次数: 5012 】【关闭窗口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电 话 通 知 稿
 
〔2010〕第135号
 
 
各区委,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党委:
  经市委研究,定于12月1日向市区享受地市级政治生活待遇(含地市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通报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月1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市级机关大院(三香路998号)6号楼第二会场。
  三、出席对象:
  市区享受地市级政治生活待遇(含地市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老同志本人,并派车负责接送,确保老同志安全。
  请市各新闻单位派记者采访。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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