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党委:
经市委研究,定于7月30日上午向市区享受地市级政治生活待遇(含地市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通报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7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市级机关大院(三香路998号)6号楼第二会场。
三、出席对象:市区享受地市级政治生活待遇(含地市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老同志本人,并派车负责接送,确保老同志安全。
请市各新闻单位派记者采访。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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