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老干部局关于2009年度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的年报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离休干部信息库重点维护项
1.离休干部享受护理依赖等级、护理费及自雇费。
2. 离休干部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
3.对于今年批准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需做如下相关信息修改:
(1)在A51中选择“现享受待遇A”项,选择副司局级医疗待遇,原有“现享受待遇”项不需作修改。
(2)在A51中选择“享受待遇批准时间”项中选择2009年9月30日。
(3)在A54中选择“简历”项,输入“根据苏组干〔2009〕155号、苏组干〔2009〕160号通知,该同志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
4.离休干部工资情况。
工资填报注意事项 :
(1)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提租贴放入对应的信息项中。
(2)生活性补贴放入“省部规定补贴”项中。
(3)2006年增加的离休费放入“基础津贴一”项中。
(4)生活补助放入“地方津贴”项中。
(5)工龄津贴放入“基础津贴二”项中。
二、退休干部信息统计重点
继续做好2009年度退休干部统计工作,认真填写我市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担任县处级(含)及以上职务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同意,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干部的汇总表。
三、上报内容
1. 离休干部信息报送盘。
2. 上报更新记录管理盘。
3. 老干部工作人员上报盘。
4. 统计报表上报(将统计报表装订成册)。
5. 退休干部统计表
以上上报内容涉及离休干部管理单位变更、现享受待遇变更请附相关材料一并上报。
四、上报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31日下午16点止(所有单位务必在该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附件请点击下载: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2009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