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是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发挥老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老干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结合我市老干部工作实际,决定在认真做好全省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同时,评选表彰全市 “五好老干部党支部”、“优秀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优秀老干部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名额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这次将表彰全市“五好老干部党支部”30个(推荐至全省表彰7个),“优秀老干部党支部书记”40名和“优秀老干部党员”100名(推荐至全省表彰13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评选条件
㈠五好老干部党支部。
1.支部班子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教育离退休干部党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设置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
4.活动开展好。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组织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5.群众反映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党支部发挥了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㈡优秀老干部党支部书记。
1.组织本支部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及时掌握本支部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积极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抓好本支部老干部的学习、教育,定期组织支部活动,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
4.经常与老干部管理部门、老干部工作人员沟通,切实把本支部老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㈢优秀老干部党员。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宣传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作出新的贡献。
4.严于律已,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评选工作在各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市区各老干部工作片组要认真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意见,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1.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市、区的评选工作,由各市、区委老干部局负责,经各市、区委老干部局审批后报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确定。
2.市直系统、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先由各系统、单位推荐初步人选,再由老干部工作片片长单位负责召集片会,在各系统、单位介绍先进事迹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基本根据支部数、党员人数,结合实际情况按比例分配)进行民主协商产生推荐人选,并经被推荐对象所在系统、单位党组(党委)审批后报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确定。
3.凡推荐表彰的全市“五好老干部党支部”、“优秀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优秀老干部党员”,要认真填写《呈报表》,一式二份,格式附后。推荐至全省的老干部党支部的材料3000字左右,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的材料2000字左右,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一并报送电子版。材料用第三人称写法,事迹要真实、具体,注意突出特点,文字力求简洁、生动。
附件:
中共苏州市委组 织 部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200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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