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老干部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苏委老〔2009〕7号
各市、区委老干部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老干部工作,规范老干部工作创优评先工作,提升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落实到处,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起,在全市老干部工作系统开展年度工作目标百分制考核。现将《苏州市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2009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