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为总结2008年全市老干部工作,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老干部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苏州市级机关大院(三香路998号)6号楼第二会场。
三、出席对象
1. 各市、区委或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工委或管委会分管领导1人,组织部(组织人事局)分管部(局)长,老干部局局长;
2.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分管领导,组织人事处(科)长、老干部处(科)长各1名(不设老干部处的单位, 由1名负责老干部工作的同志参加)。
请市各新闻单位派记者采访。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