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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老干部工作创新奖申报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12/5 】【来源: 网站管理员 】【阅读次数: 6067 】【关闭窗口
关于开展2008年度老干部工作创新奖申报评比工作的通知
 
苏委老[2008]32号
 
各市、区委老干部,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老干部工作常规工作平稳推进,重点工作亮点不断,创新工作有所突破,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老干部工作创新工作的开展,提高老干部工作整体水平,决定评选2008年度老干部工作创新奖。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干部工作研究探索和创新的能力建设,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努力使老干部工作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和谐,提高老干部工作的整体水平。
    老干部工作创新要坚持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让党和政府放心、老干部满意;坚持讲求实效,注重创新成果的可推广性、可操作性及影响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创新成果标准
   (一)工作创新
    1.思路清晰。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工作要求,有时间进度要求或量化考核办法,并能把创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善于将实践经验总结提炼为理论成果,指导新的实践。
    2.措施得力。有开展创新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步骤,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做好全市老干部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3.成效显著。创新成果在工作中得到及时转化,有效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了创造性的经验方法,具有较好的推广价值。
   (二)活动创新
    1.结合形势。能根据本年度重大庆祝、纪念活动,精心策划健康向上、新颖活泼、别具一格、适合老干部特点的活动。方案制订做到指导思想明确、计划周密、分工细致,有应急预案。
    2.组织严密。活动开展过程中,能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步骤进行,分工协作、配合密切;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理得当,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3. 反响良好。活动得到老干部的拥护,参与率高,老干部满意;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且反响良好。
   三、申报评比及表彰
   各单位(部门)请对照“创新成果标准”认真回顾总结本年度的创新工作,认真填写《2008年度老干部工作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于12月31日前报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综合一处(联系电话:65234591)。市局将组织由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等参加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比结果将择日公布,获奖单位(部门)在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200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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