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健全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老干部、支持老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老干部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各市、区委老干部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2.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员(老干部工作人员兼)。
二、考核内容
1.领导关心、重视、支持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的情况。
2.宣传党的老干部政策、领导重视老干部工作、老干部的历史功绩、老干部工作重大活动、老干部发挥作用、社会各界关心爱护老干部、支持老干部工作及老干部丰富多彩晚年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成绩。
3.与新闻单位合作,做好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的主要成绩。
三、先进设置及考核办法
1.先进单位:五个县级市老干部局为一组,按全年得分高低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六个区级老干部局及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为一组,按全年得分高低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其余单位(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为一组,按全年得分高低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
各地各单位(部门)依据《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量化表》(附表一)计分方法,认真填好《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表》(附表二),《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情况登记表》(附表三),按时寄我局综合一处。
2.先进个人:各县级市、区宣传信息员,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物上报道老干部工作信息2条以上,且《苏州老干部工作》刊登稿件数量名列前3名;其余单位宣传信息员(来稿请署实名),全年《苏州老干部工作》录用稿件数量前5名。
3.报道严重失实,且在老干部中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或填写《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情况考核表》不实的单位(部门)及个人,不参加评比。
四、奖励办法
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工作每年进行。我局将通过有关会议进行表彰奖励,给获奖的单位(部门)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2008年6月
附表一:
老 干 部 工 作 部 门 宣 传 信 息 工 作 量 化 表
重视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 |
项 目 |
分值 |
备注 |
老干部宣传工作列入工作目标 |
20 |
|
老干部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
10 |
|
有剪报、有台帐记录等 |
5 |
|
配备电脑、传真 |
5 |
|
配备数码相机 |
5 |
|
其它有关设备 |
5 |
|
创办“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刊物,
全年出刊6期(含6期)以上。 |
50 |
仅对各市、区老干部局进行考核。每少1期扣10分,未办刊者不得分。 |
开办老干部工作网站,并能及时更新。 |
50 |
仅对各县级市老干部局所建网站进行考核。每季度更新6次以上,不足的每次扣5分,直至0分;连续半年未更新的,不得分。 |
组织老干部投稿 |
1~5篇 |
5 |
专指老干部所写稿件 |
6~10篇 |
10 |
10篇以上 |
20 |
录用媒体 |
类 型 |
分值 |
备注 |
《中国老年报》 |
200字以上 |
50 |
上报时请附复印件 |
200字以下及简讯 |
25 |
图片报道 |
50 |
江苏省《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 |
文章 |
50 |
|
简讯 |
30 |
|
江苏省老干部工作网站 |
http://www.jszzb.gov.cn/sm2111111224.asp |
10 |
每篇 |
《苏州信息》 |
文章 |
50 |
|
简讯 |
25 |
|
《苏州日报》 |
500字以上 |
50 |
上报时请附复印件 |
200~500字 |
25 |
200字以下及简讯 |
10 |
图片报道 |
20 |
《姑苏晚报》 |
500字以上 |
15 |
上报时请附复印件 |
500字以下及简讯 |
10 |
图片报道 |
10 |
录用媒体 |
类 型 |
分值 |
备注 |
电视台18频道《苏州新闻》 |
|
50 |
|
苏州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 |
|
20 |
|
《苏州老干部工作》 |
文章 |
10 |
|
简讯 |
5 |
|
苏州老干部工作网站 |
http://www.lgbj.suzhou.gov.cn/ |
5 |
每篇 |
县级新闻媒体、《信息交流》 |
文章、图片报道、电视新闻、电台新闻 |
10 |
|
老 干 部 工 作 部 门 宣 传 信 息 工 作 考 核 表
项 目 |
分值
或篇数 |
自我打分 |
备 注 |
老干部宣传工作列入工作目标 |
20 |
|
|
老干部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
10 |
|
|
有剪报、有台帐记录等 |
5 |
|
|
配备电脑、传真 |
5 |
|
|
配备数码相机 |
5 |
|
|
其它有关设备 |
5 |
|
|
创办“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刊物,
全年出刊6期(含6期)以上。 |
50 |
|
仅对各市、区老干部局进行考核。每少1期扣10分,未办刊者不得分。 |
开办老干部工作网站,并能及时更新。 |
50 |
|
仅对各县级市老干部局考核。 |
组织老干部投稿 |
篇 |
|
|
省级媒体 |
篇 |
|
除《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量化考核表》指定媒体、刊物、网站外,其它媒体录用稿件不计分。 |
市级媒体 |
篇 |
|
县级媒体 |
篇 |
|
合 计 |
|
|
|
填 表 说 明
1.各县级市、区以市、区为单位填报。
2.苏州市区各单位以单位(部门)、归口管理单位为单位填报。
3.一稿多用的,可重复计分。
4.表中“录用媒体”详见附表一。
5.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表二、附表三,上半年度于7月10日前,下半年度于次年的元月10前报我局综合一处(传真号码:65210906)。逾期不报,按没有录用稿件处理。
附表三:
老 干 部 工 作 部 门 宣 传 信 息 工 作 情 况 登 记 表
序号 |
文 章 题 目 或 内 容 |
作 者 |
录 用 媒 体 及 录 用 时 间 |
计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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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