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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5/11 】【来源: 综合一处 】【阅读次数: 5242 】【关闭窗口
关于做好老干部工作部门
宣传信息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网站在联系上下、交流情况、沟通思想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苏州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修改,本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综合一处。
    二、我局近期开通了老干部工作网站(网址为:http://www.lgbj.suzhou.gov.cn)。网站除通过“工作广角”交流各单位老干部工作动态情况外,还开设了“通知要点”栏,栏内有年度全市老干部工作要点、每月局中心工作、工作类通知等,重要内容与主页“公告公示”栏链接、滚动播出,以便大家及时了解当前老干部工作的重点。各单位来稿请发送至sz1949@163.com。反映问题可给网站“领导信箱”投递。
    特此通知。
 
    附:《苏州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2007年5月11日
 
 
附:
 
苏州市老干部工作部门
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健全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老干部、支持老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老干部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各市、区委老干部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2.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员(老干部工作人员兼)。
    二、考核内容
    1.领导关心、重视、支持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的情况。
    2.宣传党的老干部政策、领导重视老干部工作、老干部的历史功绩、老干部工作重大活动、老干部发挥作用、社会各界关心爱护老干部、支持老干部工作及老干部丰富多彩晚年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成绩。
    3.与新闻单位合作,做好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的主要成绩。
    三、先进设置及考核办法
    1.先进单位:五个县级市老干部局为一组,按全年得分高低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六个区级老干部局及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为一组,按全年得分高低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其余单位(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为一组,按全年得分高低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
    各地各单位(部门)依据《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量化表》(附表一)计分方法,认真填好《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表》(附表二),《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情况登记表》(附表三),按时寄我局综合一处。
    2.先进个人:各县级市、区宣传信息员,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物上报道老干部工作信息2条以上,且《苏州老干部工作》刊登稿件数量名列前3名;其余单位宣传信息员(来稿请署实名),全年《苏州老干部工作》录用稿件数量前5名。
    3.报道严重失实,且在老干部中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或填写《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情况考核表》不实的单位(部门)及个人,不参加评比。
    四、奖励办法
    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工作每年进行。我局将通过有关会议进行表彰奖励,给获奖的单位(部门)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附表一:
 
 
重视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
项    目
分值
备注
老干部宣传工作列入工作目标
20
 
老干部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10
 
有剪报、有台帐记录等
5
 
配备电脑、传真
5
 
配备数码相机
5
 
其它有关设备
5
 
创办“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刊物,
全年出刊6期(含6期)以上。
50
仅对各市、区老干部局进行考核。每少1期扣10分,未办刊者不得分。
开办老干部工作网站,并能及时更新。
50
仅对各县级市老干部局所建网站进行考核。每半个月未更新一次的,每次扣5分,直至0分;连续两个月未更新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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