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4日召开的苏州市总结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30年来座谈会上,苏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腊军出席会议,并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老干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把握大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说,1982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这是党中央从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的战略高度,对推进干部队伍新老交替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党和国家干部制度的重大改革。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和省委罗志军书记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组部和省委座谈会精神,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更好地保障老同志安度晚年的现实需要。
二是要继往开来,奋发有为,充分肯定30年来全市老干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他说,30年来,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始终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市老干部工作在改革中扎实推进、在继承中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有力,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全面拓展,老干部工作队伍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我市对老干部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一是老干部工作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正确的方向,努力使老干部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努力使老干部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三是要始终坚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及时把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上升为政策规范和制度规定,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四是要始终坚持整合资源、凝心聚力,完善党委领导、职能部门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老干部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他强调,我市30年来的老干部工作,历程极不平凡、经验弥足珍贵。特别是这“四个始终”,是我们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宝贵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倍加重视和珍惜,并结合新情况,着眼新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努力推动全市老干部工作向更宽领域拓展,向更深层次推进,向更高水平提升。
三是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谱写全市老干部工作新篇章。他认为,经过30年的发展,我市老干部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各地各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探索创新,力争把全市老干部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首先要要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要坚持一手抓待遇落实、一手抓政治建设,一手抓服务保障、一手抓教育管理,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的政治水平。要及时向广大老同志宣讲国内外形势,通报重大决策部署,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言行。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凝聚、教育老干部的坚强堡垒。要深入开展学习杨善洲、宋英等先进典型活动,积极挖掘选树身边老干部先进典型,引导广大老同志永葆先进本色。
其次要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施民生幸福工程,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生活保障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要加强个性化服务,针对部分老干部遇到的特殊困难,创新关怀、帮扶机制,多为他们雪中送炭,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单位、社区、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服务管理体系,为老干部实现“四就近”创造良好条件。
再次要切实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切实尊重他们发挥作用的愿望,坚持因人制宜,创新载体,搭建平台,积极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性强、作风好、经验丰富的优势,充分发挥老干部熟悉市情、掌握政策、精通业务的优势,充分发挥老干部广泛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充分发挥老干部理想坚定、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的优势。
最后要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重视老干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大力支持老干部工作部门履行职责、做好工作。各级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老干部工作,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议事作用。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财政、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老干部工作新格局。广大老干部工作者要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改进作风,真正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好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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