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接苏州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层转〈中组部关于提高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5]50号)文件后,苏州创元投资离退干部服务中心按照13号之前必须上报的要求,各管理室第一时间将相应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办公室汇总后进行仔细审核,由于此工作的政策强、要求高、任务紧,中心领导亲自加班一起参与帮助查核档案,对缺少的材料进行追查补充,认真及时地完成了将20名符合要求上报的的离休干部初审材料,确保第一时间将党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苏州创元投资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汪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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